(SeaPRwire) – Department of Justice 正在起訴共乘公司 Uber,指控其歧視身心障礙乘客。
週四在舊金山聯邦法院提交的訴訟指出,「儘管其服務對身心障礙人士至關重要,但 Uber 在多個關鍵方面剝奪了身心障礙人士充分和平等享有其服務的權利。」根據 DOJ 的說法,司機「例行性拒載」身心障礙乘客,包括那些帶有服務性動物的乘客。
「Uber 及其司機還通過收取與服務性動物相關的清潔費,以及對非法拒載的乘客收取取消費,來施加不允許的附加費」,該訴訟聲稱,並指控 Uber 司機「侮辱和貶低身心障礙人士,或向他們提出不適當的問題」。
該訴訟詳細說明了身心障礙美國人如何「越來越依賴」Uber 來進行工作、醫療預約和其他生活事務。
Uber 「根本不同意」DOJ 的指控。
Uber 這家於2009年在舊金山成立的共乘公司,在發送給 TIME 的聲明中表示:「使用導盲犬或其他輔助裝置的乘客,在 Uber 上理應獲得安全、受尊重和受歡迎的體驗——毋庸置疑。我們對確認的拒載行為有明確的零容忍政策,並且我們根本不同意 DOJ 的指控。」
DOJ 指控 Uber「拒絕在必要時合理修改其政策、做法或程序,以避免歧視身心障礙乘客」,因此違反了《美國身心障礙人士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ADA),該法案「禁止私人交通公司歧視身心障礙人士」。
鑑於對 ADA 的指控違規行為,DOJ 正在尋求對這家交通公司進行陪審團審判,以及「禁制令、金錢賠償和民事罰款」。
根據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 的數據,截至2025年4月,成年人中,超過四分之一的人有某種形式的身心障礙。在這些身心障礙的美國成年人中,超過12%的人有行動不便問題,包括「嚴重行走或爬樓梯困難」。因此,交通服務的便利性對某些人來說可以改變他們的生活。
Uber 在2021年11月遭到 DOJ 指控,稱其對需要更多時間進入車輛的身心障礙乘客不公平地收費。在2016年,對於等待乘客超過兩分鐘的司機。
但2021年的訴訟聲稱,這歧視了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抵達並進入車輛的身心障礙乘客。論點是 Uber 未能為這些乘客調整等待時間,違反了 ADA。
Justice Department 民權司助理檢察長 Kristen Clarke 表示:「Uber 和其他提供交通服務的公司必須確保所有人,包括身心障礙人士,都能享有平等的使用權。」
在2022年7月,根據一項為期兩年的協議,承諾「免除所有 Uber 乘客的等待時間費,只要他們(或他們經常同行的某人)證明因身心障礙需要更多時間進入 Uber 汽車。」
其中規定 Uber 將「向超過65,000名符合資格並報名豁免計畫的乘客帳戶,退還其曾被收取的等待時間費的雙倍金額」。
Uber 還被要求向超過一千名因身心障礙而抱怨被收取等待時間費的乘客支付1,738,500美元,並向「由 Department of Justice 確定的其他受損害個人」支付50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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