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PRwire) –   丹麥也將允許15周後的懷孕終止

丹麥政府在周五宣布,將允許婦女在受孕後18周內進行終止懷孕,而不再限於12周。這項新立法標誌著北歐國家50年來首次放寬其墮胎規定。

此外,15歲以上的女孩將有權在無需家長同意下進行墮胎。政府降低年齡要求,以符合該國的合法性交年齡。

「作出是否進行墮胎的選擇是一個困難的情況,我希望年輕女性能從父母那裡獲得支持。但如果有分歧,最終應該由年輕女性自己決定是否要當母親」,數位化和性別平等部長瑪麗·比耶爾說。

目前18歲以下的女性只能在獲得家長同意下進行墮胎。

經修訂的《健康法》將於明年6月1日起生效。

丹麥是西歐首個在1973年免費提供墮胎的國家,但只允許在受孕12周內進行。現在,婦女在丹麥可以比幾乎任何其他歐洲國家更長的時間內無需付費地終止懷孕。

根據丹麥衛生數據管理局的數據,該國的終止懷孕數量近年來未有增加。2022年有14,700例醫療墮胎,與2017年的14,500例相比。終止懷孕數量峰值出現在1975年墮胎合法化後,為27,900例。

人民黨議員梅特·蒂森感嘆說:「一個可怕的日子。這是一項可怕的新法律。」她在丹麥廣播公司DR表示,在「女性對自己身體的權利和子宮內那條小生命的生命權之間」有著「非常細微的平衡」。

3月,法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在憲法中明確保證其婦女可以終止懷孕的權利國家,使法國的「墮胎權」成為「不可逆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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