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PRwire) – 法國領導人承諾將「同意」納入新法律對性侵的定義,但之前曾反對將其納入歐盟指令
法國總統艾曼紐埃爾·馬克龍面臨批評,他表示同意將「未經同意的性行為」納入該國刑法對強姦的定義。
這一聲明讓公眾感到意外,因為巴黎之前在歐盟(EU)上月通過的一項指令中反對同一想法。
馬克龍在3月8日與女性協會「為婦女選擇」(Choosing Women’s Issues)成員會面時發表了此表態,以紀念國際婦女節。
根據本週法新社看到的一段視頻,法國總統告訴女權團體:「我完全同意應該納入法國法律,同意應該成為法律規定,」並補充道「我將在法國法律中明確規定。」
法國對強姦的法律定義包括「暴力、強迫、威脅或意外」的概念,但未提到「同意」。女權倡導者一直呼籲應收緊法律,將「同意」概念納入,使任何未經同意的性行為都構成強姦。他們聲稱,只有極少數強姦或企圖強姦案件導致定罪。
與此同時,馬克龍的評論引發公眾反彈,因為它與法國在這個問題上的正式立場完全矛盾。法國是反對在上個月通過的歐盟法律中將強姦定義為未經同意的性行為的幾個國家之一。這些國家包括匈牙利、德國、波蘭和荷蘭,他們認為強姦沒有跨境維度,不符合作為一項可能在整個歐盟共同制定處罰的罪行。
馬克龍在3月8日的視頻中表示,他不認為強姦是一項「歐洲罪行」,但他想改變法國法律。
「我們花了兩年時間說服法國採納這一歐盟強姦定義,即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即為強姦」根據歐洲人民黨團對該歐盟指令的報告人員娜塔莉·科林-厄斯特萊(Nathalie Colin-Oesterle)告訴歐洲活動網。
「過去幾個月,法國司法部長埃里克·杜龐-莫雷提一直向我們解釋……將『同意』概念納入刑法典將絕對不利於女性受害者,因為這將把舉證責任放在她們身上。」
「什麼樣的利用婦女事業,就在歐洲選舉前幾週!」科林-厄斯特萊總結道。
據報導,法國一些議員現正起草一份報告,計劃在4月中旬提交,研究是否應該將「同意」納入法律。
去年,西班牙通過新立法「只有是意味著是」,將所有未經同意的性行為視為強姦。瑞典、丹麥、芬蘭和希臘都通過了類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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