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5 AES Argentina Generación S.A. Announces the Extension of the Expiration Date of its Exchange Offer

布宜諾斯艾利斯,阿根廷, 2023年8月17日

AES Argentina Generación S.A.
要約交換任何及所有未償付的
7.750%優先票據到期日2024年
(CUSIP編號:00107V AA1和P1000C AA2;ISIN編號:US00107VAA17和USP1000CAA29)

2023年7月13日,AES Argentina Generación S.A.(「AES阿根廷」或「本公司」)宣佈展開要約交換(「交換要約」),以交換任何及所有未償付的7.750%優先票據到期日2024年(「舊票據」),換取新發行9.50%票據到期日2027年(「新票據」)及現金代價(如適用),均依據日期為2023年7月13日的要約備忘錄(「交換要約備忘錄」)所載條款及條件,以及本公司於2023年7月26日發佈的新聞稿(「提早參與新聞稿」)延長提早參與日期,日期為2023年8月8日的要約備忘錄補充文件(「補充文件」),以及本公司於2023年8月10日發佈的新聞稿(「延長期限新聞稿」)延長交換要約期限,以及相關合資格函件(「合資格函件」,連同交換要約備忘錄、提早參與新聞稿、補充文件及延長期限新聞稿統稱「交換要約文件」)所載條款及條件。除文中另有定義外,本文所用詞彙與交換要約文件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AES阿根廷謹此宣佈,將延長合資格獲得提早交換代價的期限,以及交換要約期限,由2023年8月17日紐約時間下午5時(「期限」),延長至2023年8月21日紐約時間下午5時(「延長後期限」)。

作為交換要約的資訊及交換代理人的Morrow Sodali International LLC(「資訊及交換代理人」),告知AES阿根廷,截至期限,(i)已交換面值總額達美元4,0729萬元的舊票據(未有有效撤回)根據A選項參與交換要約,相當於尚未償付舊票據面值總額約14.84%;及(ii)已交換面值總額達美元9,912.5萬元的舊票據(未有有效撤回)根據B選項參與交換要約,相當於尚未償付舊票據面值總額約36.11%;合共已交換面值總額達美元1,39,854萬元的舊票據(未有有效撤回),相當於尚未償付舊票據面值總額約50.95%。

根據交換要約截至期限的參與面值總額,如無進一步參與,於期限或之前根據A選項有效交換其舊票據的合資格持有人,將可獲得(假設無進一步參與)每美元1,000面值舊票據有效交換及接納的提早A代價約為美元686.7539現金及美元319新票據。交換代價將於交換要約期限屆滿後釐定。

尚未參與的合資格持有人可於延長後期限前交換其現有票據。撤回期限已於2023年7月26日屆滿,並無延長。因此,於本公告日期起至延長後期限前有效交換的任何現有票據不得撤回。於延長後期限或之前有效交換其舊票據的合資格持有人,符合資格獲得提早交換代價,亦將無法獲得遲交換代價。

鑒於AES阿根廷已延長交換要約期限,交換要約的交收日期現預期將為2023年8月25日,以符合阿根廷中央銀行規定進入外匯市場(「交收日期」),新票據的發行日期、利息支付日期、記錄日期、本金支付日期、可選贖回及其他相關日期亦將相應調整,以反映新的交收日期。

交換要約的其他條款維持不變(包括撤回日期)。交換要約的條款及條件載於交換要約備忘錄,並由提早參與新聞稿、補充文件及延長期限新聞稿補充及修訂,以及本公告作出修訂。AES阿根廷接納任何有效交換但未有有效撤回的舊票據,以及支付相關交換代價的責任,以及該等責任的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最低參與比例條件)均載於交換要約備忘錄,並由提早參與新聞稿、補充文件及延長期限新聞稿補充及修訂,以及本公告作出修訂。交換要約乃根據交換要約備忘錄的條款提出,本公告內容以交換要約備忘錄為準。

只有已電子提交正式填妥的合資格函件,證明其為(1)《1933年證券法》第144A條定義下的「合資格機構買家」,或(2)非「美國人」(定義見《證券法》第902條)並位於美國境外的舊票據持有人,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為合資格要約對象的持有人,方合資格收取交換要約備忘錄及參與交換要約(該等持有人稱為「合資格持有人」)。

有關交換要約或索取額外交換要約文件副本的問題或請求協助,請發送電郵至資訊及交換代理人以下電郵地址:AES@investor.morrowsodali.com。閣下亦可聯絡經紀商、交易商、商業銀行、信託公司或其他代名人,以獲得交換要約的協助。合資格持有人可於以下網址取得交換要約文件:https://projects.morrowsodali.com/AES.

花旗環球金融服務公司、滙豐證券(美國)有限公司、摩根大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及桑坦德美國資本市場有限責任公司擔任交換要約的交易商(「交易商」)。Banco Santander Argentina S.A.、Banco Itaú Argentina S.A.、Itaú Valores S.A.及中國工商銀行(阿根廷)股份有限公司擔任當地配售代理。

在適用法律規限下,交換要約可在任何方面作出修訂、延長,或因未能滿足條件而終止。